發布時間: 2020-06-23 點擊次數: 2212
近年來,高空拋物、墜物事件不斷發生,嚴重危害公共安全,侵害民眾合法權益,影響社會和諧穩定。對此,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發的《意見》明確,在刑事審判工作中,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刑罰的威懾功能,用足用好刑法現有規定,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,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,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;對于高空墜物構成犯罪的,也要依法定罪處罰。